實務操作
- 2021-02-08 19:48:42 這五類采購要求是否“多此一舉”?
- 2021-02-08 19:47:45 建議不要在開標當天進行質疑答復
- 2021-02-08 19:47:15 小編新春寄語
- 2021-02-08 19:27:16 競爭性磋商工程的價格分占比該如何確定?
- 2021-02-04 18:55:18 只剩一家“達標”供應商的競談項目該何去何從?
- 2021-02-04 18:54:43 如何認定中小企業所屬的行業
- 2021-02-04 18:52:33 采購無人機可遵循“三選一查”原則
- 2021-02-01 19:54:32 寬進、嚴管、便捷,一樣都不能少
- 2021-02-01 19:53:54 熱議框架協議采購
- 2021-02-01 19:52:10 優化營商環境永遠在路上
- 2021-01-28 18:51:07 框架協議采購的前世今生
- 2021-01-28 18:49:40 靈活操作提速又提質
- 2021-01-28 18:48:20 “放管服”背景下高校采購制度設計探索與實踐
- 2021-01-28 18:47:41 對大型儀器設備使用效益試行評價考核
- 2021-01-28 18:45:43 5萬元以上30萬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項目采用比選方式采購
- 2021-01-25 18:50:42 一味選擇公開招標結果可能得不償失
- 2021-01-25 18:49:45 網上商城中的協議、定點采購合同需要公告嗎?
- 2021-01-25 18:47:59 養老機構的選購標準
- 2021-01-21 19:44:46 政采違約金應如何設置?
- 2021-01-21 19:43:37 一起因防疫填表問題引發的投標無效之爭
- 2021-01-21 19:41:01 財政部門何時才能啟動監督檢查程序
- 2021-01-18 18:28:31 從“重新評審”視角看兩法實操環節統一的必要
- 2021-01-18 18:24:38 采購節能玻璃需要了解的知識點
- 2021-01-14 20:03:09 公開招標為何不能濫用
- 2021-01-14 20:01:00 工程招標采購的哪些環節不遵循招標投標法?
- 2021-01-14 19:58:00 代理機構檢查評標報告不可或缺
- 2021-01-11 19:59:20 政采領域常見的兩個爭議問題該明確了
- 2021-01-11 19:58:49 政采信用體系建設被單獨強調
- 2021-01-11 19:55:35 個人不當行為會影響公司參與政采嗎?
- 2021-01-11 19:23:18 如將情況反映視同投訴,財政部門將承擔法律風險
跳轉至 頁
點擊排行
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
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“中”字頭的專業報紙——《中國政府采購報》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!
《中國政府采購報》由財政部主管,中國財經報社主辦,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,服務政府采購改革,支持政府采購事業,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《中國政府采購報》的重大使命。
《中國政府采購報》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《中國財經報?政府采購周刊》。《中國政府采購報》以專業的水準、豐富的資訊、及時的報道、權威的影響,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。
《中國政府采購報》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,精美彩色印刷;每周二、周五出版,每期8個版,全年訂價198元,每月定價16.5元,每季定價49.5元。零售每份3元。 可以破月、破季訂閱。
歡迎訂閱《中國政府采購報》!
訂閱方式:郵局訂閱(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)